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时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 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十一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四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五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六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七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八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九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十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十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着力点在哪儿?
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立法方面: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司法方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文法治保障制度。
4.普法方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