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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0号:关于我市2021年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3 07:35    来源:市菠菜365_365app下载安装_mobile365体育投注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助企纾困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有关要求,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自2022年2月28日至4月22日,淮南市菠菜365_365app下载安装_mobile365体育投注派出审计组,对2021年我市收到的中央和省级纳入助企纾困管理的资金以及我市部分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21年度中央、省级资金,抽查了制造强市、科技创新政策兑现、文化发展、服务业发展引导、现代农业等5项市级专项资金的认定管理使用情况及2022年制造强省建设系列政策资金的拨付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纳入本次审计范围的中央及省级资金合计13516.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69.46万元,省级资金11347.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央资金共计2169.46万元,其中: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69.46万元(含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455.16万元,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414.3万元,公共服务平台奖补资金100万元);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200万元(含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500万元)。

        2.省级资金共收到11347.26万元,地方需配套1535.96万元,实际配套1454.26万元。

        (二)2021年市级财政实际下达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043.56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我市各县区政府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制造强省、“三重一创”等相关助企纾困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奖补资金,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制造业做大做强和提质增效,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三、审计发现问题

        (一)资金拨付方面

        1.部分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一是2021年7月市财政局共收到省财政厅下拨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支付企业时间总间隔超1个月;二是2020年7月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下拨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331.99万元,时间间隔近1年支付企业。

        2.部分省级资金拨付不及时。一是2021年12月省财政厅下达淮南市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426万元(含提前下达资金1262万元),明确涉及企业23家。上述资金于2022年1月底才支付至有关企业,时间间隔超过一个月;二是2021年6月淮南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拨付2021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资金198.8万元,涉及企业3家。截至2022年3月底上述资金均未支付到企业;三是2020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市财政2021年制造强省建设政策资金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资金,2022年1月底上述资金才支付相关企业。

        3.部分“三重一创”资金未支付。2021年7月省财政安排淮南市财政2020年“三重一创”建设资金146.2万(另外地方配套146.2万)。市财政局于2021年7月底将其中69.3万元拨付至大通区财政局。截至2022年3月底,大通区尚未支付企业。

        4.部分县区市级奖补资金未支付企业。审计抽查部分2021年市级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造强市奖补资金尚有1082.64万元未支付企业;二是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尚有97.01万元未支付企业;三是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尚有43万元未支付企业;四是潘集区市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133.94万元未支付企业。

        (二)资金分配使用方面

        1.部分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未使用。一是2020年12月淮南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500万元;二是2021年7月和2021年12月淮南市财政局共收到省财政厅下达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700万元。截至审计时,上述资金合计1200万市商务局均未分配使用。

        2.部分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支付不及时。2021年7月21日淮南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55.16万(用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2021年9月27日开始市财政局才陆续将资金分解下达各县区,资金分配下达时间超2个月。其中潘集区财政局于2021年11月30日才将100.61万元支付给企业,时间间隔达4个月。

        3.部分省级资金未分配使用。一是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未分配使用,2021年12月15日淮南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创新型省份资金587.34万元,其中150万元切块用于我市财政研发投入补助,截至审计时该资金尚未分配支出;二是个别县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配迟、未使用,2021年1月28日省发改委下达2021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800万元,其中500万元分配下达谢家集区财政局,截至审计时资金未支付企业。

        4.市级资金规模小、分配碎片化。2021年我市制造强市政策资金兑现3460.1万元,涉及项目455个,314家企业,其中1万元以下奖补项目275个,个别奖补标准仅2000元。

        (三)资金配套方面

        未按规定配套资金。一是未足额配套资金,2021年省财政安排我市“三重一创”资金,需我市配套1445.96万元,截至审计时尚有81.7万元未配套;二是配套资金支付迟,部分配套资金迟于省级资金2个月以上才支付企业。

        (四)项目申报、审核、进展方面

        1.个别企业重复申报并获得奖补资金。安徽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以“年产5万吨特种水产料生产线技改投资项目”的名义同时申报并获得2021年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奖补60万元、“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3万元、2022年“生产线改造设备补助”136.8万元(审计期间已退回)。

        2.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企业提供申报资料不完整。审计抽查发现,一是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提供资料;二是部分项目申报资料不完整。

        3.未引导企业均衡投入工业互联网“三化”改造。审计发现,市经信局未引导企业均衡投入,导致个别企业工业互联网“三化”投资主要用于质量提升方面,而智能化管理与服务建设则相对缺乏投入。

        (五)奖补政策制定执行方面

        部分市级奖补政策规定需细化。一是我市制造强市建设政策针对未列入当年度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资金补助未明确规定;二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不明确,经查看市农业农村局编制的《淮南市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发现,细则中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补贴标准仅规定“根据企业已支付的利息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每户企业当年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对于具体补贴比例未明确规定。

        (六)其他方面

        1.个别市级奖补资金享受企业少,发展分布不平衡。2021年制造强市政策资金兑现3460.1万元,涉及项目455个。审计抽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个别奖补资金享受企业较少,如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仅13家企业享受,营收突破1亿元企业仅5家,营收突破3亿元企业仅1家;二是各县区发展不平衡,制造强市政策资金中寿县、凤台县、经开区获得奖补资金2137.42万元,占当年度奖补资金的61.78%,其他县区(含煤化工产业园)1282.68万元,占比仅37.1%,八公山区仅获得32.96万元的奖补资金。

        2.拨付机制有待优化。我市各项政策资金拨付需要经过县区财政层层下拨,过程冗长,甚至出现奖补资金到位慢、不到位的现象。例如通过县区财政拨付的2021年制造强市奖补资金,个别县区截至审计时仍未拨付至企业。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二)积极组织申报,严格审核认定把关。

        (三)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

        (四)结合我市实际,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五.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资金拨付方面整改:一是各类项目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至企业;二是会同市财政已建立助企纾困资金由市财政下发拨付文件及资金到市经信局,再由经信局直接拨付至企业的直达机制。

        (二)资金分配使用方面整改:1.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4个项目,申报资金共计705.89万元,申报资料已转报省商务厅待省厅审核通过;2.加强涉企专项资金动态管理,在接到资金拨付文件后,及时与财政加强信息对接,督促其尽快将资金按照文件及时拨付到位;3.一是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已于7月支付完毕(已完成);二是按工程进度已拨付300万元;4.已修订完善2022年市财政支持制造强市奖补有关政策,在2022年制造强市奖补资金申报时尽量剔除和调整资金规模小,分配碎片化的项目申报。

        (三)资金配套方面整改:区级配套已经足额拨付并对于区级配套资金严格要求拨付时限,做到及时足额拨付至企业。

        (四)项目申报、审核、进展方面整改:136.8万元奖补资金已按原渠道退回县财政;今后市经信局将认真对照认定办法和评审标准,严格进行项目审核把关,按照标准规范做好项目申报工作;2022年《淮南市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改为由县区统计部门提供年度产值证明文件;今后将严格对照《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投资指南》的要求,在省级项目申报时,更加注重申报企业三方面的投入结构与比重,从而切实提高企业“三化”水平,系统提升企业信息化措施应用

        (五)奖补政策制定执行方面整改:加快完善市级奖补政策,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项目申报的标准,确保项目申报的精准性;2022年淮南市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资金补贴标准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当年贴息额不超过30万元。

        (六)其他方面整改:市经信局将在今后的项目资金的申报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特点和县区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奖补政策,充分考虑项目申报的广泛性和县区发展的不平衡,发挥政策和资金调节作用;建立助企纾困资金直达企业的机制,今年制造强省系列奖补资金已按照该直达机制拨付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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