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能否在预定的工期内竣工交付使用,对政府投资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尤其像城区棚户区改造这类安置房建设项目,备受社会各界关注,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不仅事关政府的公信力,更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期管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进度控制。
一要科学测定合理工期。工期计划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中心内容,合理的工期计划是保证建设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使用的核心和前提,因此在确定工期时应当尊重客观规律、严格按照工期定额并结合项目实际科学地测算工期,不得无故压缩工期。确需缩短工期的项目,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论证。
二是做实做细前期工作。项目正式动工前应当做好全部的前期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履行建设程序的审批办理,施工单位应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场地准备、作业队伍及管理人员到岗、材料准备等工作,切勿盲目开工、严禁擅自开工、纸面开工等现象。
三是压实建设主体责任。建设双方应细化施工合同、明确工期责任,对属于施工单位责任的延期由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采取处罚措施,严重者立即清退出场,重新选择施工单位。对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应当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其他相应处理。